根据《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复试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复试分数线和差额比例
1.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2.差额比例。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200%比例进行复试。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3.特殊类型。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三类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指标专用、单独录取。
(二)复试形式和主要内容
1.复试形式
各专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考生复试工作。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10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学校复试前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应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考生在复试前一小时检查计算机硬件、复试系统及备用系统等软件,及时排查设备和网络隐患。
2.复试流程
(1)考生复试前进行签到、身份核验等事项。
(2)复试开始后每位考生依次单独进入考场按照专业课、外国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三个部分进行考核。
(3)每位考生考核结束后各位评委老师根据考生表现评分,独立给出综合成绩,由考场秘书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
3.复试内容
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课知识能力、综合素质三方面的内容,顺序由各复试小组决定。
(1)外国语水平测试。
(2)专业课面试答题。考核方式为在线问答,随机抽题。
(3)综合素质面试,参照以下提纲执行:
第一、由考生对自己毕业院校、既往学业、考研第一志愿、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我展示。
第二、由面试小组成员基于思想道德、政治态度、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自由提问。
4.量化打分标准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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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基础理论知识 |
知识储备 |
知识运用能力 |
专业知识能力 |
专业知识 |
专业素质 |
外语能力 |
综合外语能力 |
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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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政治素养 |
心理素质 |
创新能力 |
团队合作、交往能力 |
总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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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6.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复试前需通过电子邮件(hdwlxyyjs@163.com)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另须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比赛获奖、社会实践、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等。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依据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参考书目内容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6:4。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的÷5]×60%+复试成绩×40%。
(四)录取办法和程序
1.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三、调剂工作
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要求。调剂前我院网站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经审核或拟录取后复核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
1.复试监督。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三年。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回避制度。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监督电话:0312-5077315,电子信箱:hdwltw@163.com。
六、相关联系方式
1.学院考生咨询电话:0312-5977069
咨询邮箱:hdwlxyyjs@163.com
2.学院考生申诉电话:0312-5077370
七、其它
1.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或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姜老师,电话0312-5079489)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为确保邮件接收无误,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
2.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医院组织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视实际情况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