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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挑战杯”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11-01 11:12:58   浏览次数: 次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培养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促进我校课外学术科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也为了选拔出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2023年“挑战杯”河北省、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迎接挑战

二、竞赛基本方式:

竞赛分为立项报名、院级初赛、校级复赛和决赛4个环节,请各学院团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竞赛,届时将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级比赛。

三、评选作品的基本原则: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

四、 参赛要求:

1.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报名立项过程中请学院严格核实学生参赛资格,确保学生参赛信息真实有效。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第十七届挑战杯获奖作品学科梳理见附件10,仅供大家参考)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

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及地球科学等)、工(包括石油、化工、机械、仪器仪表、电工、电子、电信、自动化、计算机、建筑、交通运输、轻工业、手工业、动力、环境、劳动保护、土木工程、能源、材料等)、农、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如若按照学科报送参赛作品可参考题目见附件5。

(3)科技发明制作(包括化工、机械与控制、计算机、电工、电子、电信、农医等)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及科技发明制作两类作品选题不限。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集体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8人(含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且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3件。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有关资料必须是中文,发表作品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者,要附有汉语文本,附于申报书后。

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6.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学院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五、赛程安排:

1.立项报名阶段

(1)学校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挑战杯”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并通过展板、讲座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学院成立由学院团委、科研、教务部门以及学生会组成的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小组,确定本院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做好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成立院级专家评审组,至少由涉及相关专业的5名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组成。

(3)各学院组织参赛学生填写《2023年“挑战杯”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请表》(见附件3),并组织院内评审小组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于2022年11月9日17:00前将附件3提交至hbuwltw@126.com,学院将进行立项公示。

2.院级初赛

2022年11月11日—11月30日,对立项项目进行相关调研以及作品撰写,学院将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立项作品的初赛评审工作。
各项目请在11月24日上午12:00前,将参赛作品及其《立项申请表》(见附件3)、成员信息、作品信息(见附件9)的电子版发送至hbuwltw@126.com。

3.校级复赛

2022年12月,对各学院择优报送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确定进入学校决赛的参赛作品,并向晋级作品团队反馈评审专家组修改意见。

4.校级决赛

2023年3月初完成校级决赛。

2023年3月,对拟上报省级比赛的优秀作品进行修改。

2023年4月初,对拟报省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上报省级比赛的作品名单。

2023年4月底,向省赛组委会报送参赛作品。

以上时间以及校决赛之后的时间安排将会根据全国、河北省相关赛事通知进行调整,届时将公布在校团委弘毅网站。

六、成果转化:

在作品中用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研究成果的,未经成果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寻求投资。未遵守本规定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团队自己承担。

七、法律申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作品中须注明)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八、注意事项:

严禁抄袭校内外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全校通报。

九、以上内容由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1、附件部分来源于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仅供参考。具体比赛要求将按照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后续将及时通知。

2、为及时传达竞赛事项,学生会学术部负责本学院竞赛的宣传通知,材料的整理、收集、上报等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参加成员加入qq群536753887,后续竞赛相关事宜将在群内实时发布。

邮箱:hbuwltw@126.com

联系电话:0312-5077315

联 系 人:崔国华

地址:物理楼127办公室 


附件3:2023年“挑战杯”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立项申请表
附件5:“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立项指南(仅供参考)
附件6: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附件7: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分标准(参考)
附件8: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9:2023年“挑战杯”河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信息表
附件10:第十七届挑战杯获奖作品学科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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