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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物理学院2021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1-05-11 10:18:23   浏览次数: 次

根据河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级和2020级部分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1年我院本科生分流实施办法 。
一、成立物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王淑芳
成 员:李盼来 哈艳 张建飞 孔伟光 范伟丽 张海斌 关丽
2、监督机构人员组成
组 长:董国义
成 员:张薇 周晨思(19物理1学委) 赵乙畅(19物理2学委)
二、专业分流原则
1、以物理学类内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基础,按着“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的原则进行分流。
平均学分绩点:前3个学期必修课课程及超过全班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人员选修的选修课课程。(排名所用课程见附件)
2、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特殊加权成绩”排名。
3、在以上两项都相同的情况下,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高着优先选择。
4、学生分流后所学专业应符合国家对专业的体检要求。
三、专业分流学生范围
2019级物理学类学生
四、专业分流申诉渠道
1、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内,学生如果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专业分流监督小组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
2、学院专业分流监督小组应在2日内对学生的申诉进行核实、处理并给予答复。学生如果仍存有异议,可按《河北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校学字〔2017〕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
五、专业分流计划

物理类

物理学

应用物理学

94

34

60

六、时间安排
1、5月1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实施细则,确定分流计划,在学院主页公布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实施细则、分流计划、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3个文件。
2、5月11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分流工作;教学办根据实施细则计算物理学类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到5月13日。
3、5月13日前,学生可以向专业教师咨询物理学和应用物理学两个专业情况。
4、5月14日,两个班辅导员根据教学办提供的“专业分流选择表” ,依据全体学生的排名,召开两个班的全体会,安排学生选择专业(学生必须在“专业分流选择表”上手写签名和专业名称),选好后辅导员上报教学办“专业分流选择表”电子版和学生签字的纸质版。
5、5月14日确定学生分流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到5月17日。
6、5月18日整理材料,上报学校。
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通过之日实施,解释权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5.10
附件:排名所用课程
必修课程(23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军事理论、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3、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大学计算机C、C语言程序设计及实验、大学语文、大学数学C(高等数学I-1)、大学数学C(高等数学I-2)、大学数学C(线性代数II)、大学数学C(概率统计II)、力学、热学、电磁学、普通物理实验1、普通物理实验2、光学、数学物理方法、

选修课程(14门):
物理学类专业学习概论、物理学史(研讨)、机械制图与CAD、机械制图与CAD上机、Labview虚拟仪器程序设计基础、Labview虚拟仪器程序设计基础实验、数字电路、数字电路实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创新中国、大学启示录:如何读大学?、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安全与保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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